第四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形式多元、绩效导向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