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第三十七条有效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分工,履行扑救职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