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