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防火道、隔离带、通信基站、应急广播、瞭望塔、应急水源(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防灭火装备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及时补充更新防灭火物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