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第二十条有效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区域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应当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