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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然保护区区域内原有居民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开展生产生活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15日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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