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合理配备巡护人员和巡护装备,加强巡护站点建设。巡护人员应当观察和记录主要保护对象生境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对违反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