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第十二条有效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以及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保护区列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1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