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