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