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签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