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