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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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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

有效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子女(以下简称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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