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效受让人请求确认自矿业权相关事项记载于矿业权登记簿时取得矿业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矿业权证书与矿业权登记簿记载不一致,当事人请求以矿业权登记簿为准的,除有证据证明矿业权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