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接受财政补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回财政补助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