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激励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