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综合利用活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