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法定责任,依法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