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