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