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碳账户的建设、应用等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碳账户是指依法归集能源消费、生产过程碳排放、绿色低碳行为等数据,并依据相关标准动态核算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碳减排量的数据空间。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