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