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群团志愿者等成立心理咨询师队伍,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应当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跟踪辅导效果,并将其心理健康评估结果作为身心康复评估条件之一。鼓励家属通过情感支持、认知引导、行为激励和家庭互动等方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增强戒毒信心,降低复吸风险。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