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非注册地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