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生产、销售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负责。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农业机械产品。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