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农业机械科研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

支持农业机械科研推广和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提供农业机械技术、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