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规定,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已经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