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章 司法保护第五十八条有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并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的联系和协作,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