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章 最低工资第三十九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当年度市人民政府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书面告知本单位员工。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