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第十七条有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对经确认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按程序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制发行政执法证件,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