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需要使用深圳园区土地或者可能对深圳园区发展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应当事先征求发展署意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