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