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九十九条有效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统征土地,是指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付清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土地所有权已被征收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二)国有空闲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供应利用的国有土地。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