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土地利用/第二节 用地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依法改变建筑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用途的,应当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