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医疗机构建设符合中药制剂生产规范的制剂室,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共享和研发转化。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依法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