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相关体育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