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运动员完成义务教育。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运动员可以在其体育训练单位所在地就近入学,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接收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