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二十七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每四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