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旅游资源保护方案,重点保护下列旅游资源:

(一)黄果树瀑布群、关岭冰臼群、白水河、坝陵河、黄龙湖、郎宫温泉等水体;

(二)黄果树水帘洞、龙宫溶洞、奇峰异石;

(三)植被、湿地、野生动物;

(四)布依八寨、红崖天书、铜鼓十二调等文物古迹、人文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其它应当予以保护的资源。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