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红色文化遗存的展览陈列内容和解说词应当准确、完整、权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或者备案手续,涉及爱国主义教育、烈士纪念、文物等相关工作的应当征求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意见。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