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防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有效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本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职责。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