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以暴力等方式阻碍消防救援部门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