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危险品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