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单位,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办理相关事务时,应当提供手语翻译或者其他便于沟通的服务。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