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六章 转化协同第三十九条有效支持大学科技园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平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功能,促进高等学校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集聚人才、技术、资本、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实现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