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在城市公园内非指定区域烧烤、营火、捕捞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