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公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其安全、完好、整洁,色彩、外形与园容相协调。城市公园内的亭、廊、榭、阁等园林建筑,不得改变其用途。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