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接到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后,应当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对检举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