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税务机关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变动、资质资格不确定或者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条件不清晰等情形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核实信息,出具核查意见或者专业鉴定意见。

有关部门和单位发现纳税人、缴费人不符合税费优惠条件的,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