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支持本市志愿服务组织与周边城市开展跨区域志愿服务协作,跨行政区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

支持本市志愿服务组织、政府部门或社区跨行政区域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策划和实施志愿服务项目。

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