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本市志愿服务组织与周边城市开展跨区域志愿服务协作,跨行政区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市志愿服务组织、政府部门或社区跨行政区域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策划和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